发布时间:2026-01-25 浏览次数:314
中总协(2026)5号
根据中央社会工作部办公厅《关于规范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名誉职务设立工作的通知》(中社办发(2025)23号文)相关要求,现决定自即日起,撤销中国总会计师协会(以下简称中总协)原设立的“特邀副会长”职务名称,同时免去经中总协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相关人员的“特邀副会长”名誉职务。
感谢对中总协工作的关心与支持!
特此公告。
中国总会计师协会
2026年1月16日